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豫人社办〔2020〕23号文件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平人社办〔2020〕50号)及《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平顶山市2025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的通知》(平人社就业〔2025〕1号)文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履行公益性岗位职责,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二)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安排,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益性岗位是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重要举措,安置对象必须是国家法定劳动年龄内、拥有汝州市户籍(居住证)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监测户等家庭中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认证地址:本人户籍地(乡)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一)招聘单位名称:
中共汝州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汝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汝州市统计局等单位(招聘详情见附件1)。
(二)招聘人数:11名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按照个人自愿、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单位面试、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用人单位通过面试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需上报市人社局备案。
(一)报名:2025年6月23日—25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应聘人员持本人户口本(居住证)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2)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111室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二)面试:面试地点在各用人单位,各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在2025年6月27日—30日期间自行确定面试时间并组织面试,经双方选择,确定拟聘用人员(逾期未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经批准开发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应依序按照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其他就业困难人员的顺序录用。
(三)公示:各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政府、人社部门等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及个人承诺书。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服从用人单位统一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不再作为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四、工作待遇和期限
(一)用工形式。公益性岗位实行“谁开发使用、谁负责管理”的工作机制,由用人单位对使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培训、管理、考核等。
(二)安置期限。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三)工作待遇。
岗位薪酬待遇包括岗位工资和社保补贴。
1.岗位工资包括岗位补贴和用人单位补助,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现行2000元/月),用人单位补助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50%(现行1000元/月),合计标准3000元/月(含个人社保缴费部分,随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
2.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原则,招聘过程中如有对申报资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上岗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咨询电话:0375-6861678(汝州市人社局职介中心)
附件:1.汝州市2025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doc
2025年6月16日
原标题:汝州市2025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m.hnrzrc.com/article/1927.html?sessionid=2095852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