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上半年郑州市登封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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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上级工作安排和我市实际情况,现将登封市2025上半年幼儿园、小学及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受理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及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一)社会人员

1.具有登封市户籍。

2.持有登封市有效期内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3.驻登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户籍地或学校所在地,凭当年取得的学历(毕业证书),申请参加第二批次认定。

2.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地或学校所在地,以已经取得的本科学历的非应届在读学生身份申请参加第一批次认定;如果使用今年5到7月将要取得的研究生毕业证书认定,需参加第二批次申请。

(三)港澳台居民

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学历条件。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人员,在取得毕业证书后方可申请认定。

(三)符合下列教育教学条件之一: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2.符合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需现场提交审核材料,经县、市、省三级审核。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需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省政府令163号))。

(五)身体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体检合格。“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官网(http://jszg.zzteacher.com)或微信公众号“郑州市教师资格”--“资料下载”中查询相关标准。

(六)从业禁止查询: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无犯罪记录: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河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出具。

三、认定流程及注意事项

2025年上半年开展两批次幼儿园、小学及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第一批次:4月7日8:00至4月18日17:00。

第二批次:6月16日8:00至6月27日17:00。

2.各批次受理人员范围:

第一批次受理人员包括:

已经取得毕业证书且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

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

第二批次受理人员包括:

符合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本科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人员。

3.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注册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

(2)报名

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内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①选择认定机构。申请幼儿园、小学及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选择“登封市教育局”。

②“请选择考试形式”。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系统自动比对核验匹配);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系统自动比对核验匹配)。选择错误将不予以认定。

③“请选择是否在校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如果以已毕业本科学历认定,需参加第一批次报名,对于“是否在校生”选项,应选择“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可在认定报名中同步学籍信息,并在“个人信息中心”添加已经取得的本科学历。如果使用今年5到7月将要取得的研究生毕业证书认定,需参加第二批次申请,对于“是否在校生”选项,应选择“在读应届毕业生”。

网上报名时,系统对申请人提交的学历、普通话等信息进行在线核验,验证通过的,其“核验状态”为“已核验”;验证没有通过的,其“核验状态”为“未核验”或“待核验”,申请人须通过“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上传材料”下相应栏目扫描上传相应证书原件,供认定机构网上审核,申请人无需现场审核。

④申请人通过“户籍证明或居住地证明”栏目,扫描上传下列认定材料之一:

A.户籍在登封的,上传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原件或集体户口页原件。

B.居住地在登封的,上传本人有效期内登封市居住证原件。

C.目前在登封市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5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拍照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D.驻登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E.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上传居住地为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⑤2025年上半年幼儿园、小学及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可自行选择现场领取或邮寄到付方式发放。网报时“是否邮寄”如选择“邮寄”,请填写收件人正确姓名、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免影响您的证书邮寄。

2025应届毕业生邮寄地址请勿选择毕业高校,以免学校放假影响您的证书签收。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应届毕业生参加第二批次认定报名,申请人需扫描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对于报名时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待后期取得毕业证书后通过“修改”按钮,扫描上传,毕业证书上传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6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以认定。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报名系统的认定状态显示为“网报待确认”,此状态一直持续到网上审核确认阶段。在网上审核确认阶段,请申请人及时登录报名系统,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查看认定状态。状态为“待认定审批”的,表示申请人认定合格,等待证书发放即可。如果是其他状态,请申请人查看右侧是否“有留言”,按照要求修改、补充认定材料。

(二)体检

欲在登封市申请幼儿园、小学及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先参加第一批次体检,后期再网上报名。

1.体检医院:登封市总医院。

2.体检时间:体检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后面附件。

提示:申请人需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报送至认定机构,申请人无需再去医院领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怀孕等人员胸透可以缓做,补做胸透后再到登封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13号窗口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网上审核确认

第一批次网上审核确认时间:4月21—25日。

第二批次网上审核确认时间:6月30—7月6日。

在网上审核确认阶段,登封市教育局根据网上比对结果、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体检是否合格等信息做出申请人是否通过审核的结论。认定状态显示为“待认定审批”的,表示申请人符合认定条件审核通过,等待证书发放即可。

此阶段,请申请人及时关注报名系统,查看是否有留言,按照留言要求修改、补充认定材料。

认定机构认为需要现场审核确认的申请人,本人须按照认定机构留言等通知要求持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四)认定结论

登封市教育局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网上审核后报名系统认定状态显示为“待认定审批”的申请人,表示审核通过认定合格。

(五)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发放

证书统一根据申请人网报时选择领取方式现场领取或邮寄到付方式发放。选择现场领取在规定时间内到登封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13号窗口领取,选择邮寄到付领取第一批次预计将于5月中旬陆续寄出,第二批次预计将于7月底8月初陆续寄出。

1.现场领取

第一批次领取时间:5月17日-20日

第二批次领取时间:7月29日-8月1日

领取地点:登封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13号窗口

咨询电话:0371-62830937。

2.邮寄到付领取

①.邮寄资料为一本《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025应届毕业生邮寄地址请勿填写目前毕业高校,以免学校放假影响您的证书签收。

②.申请人由于邮寄地址不准确或联系电话错误、停机、空号造成的不能送达的情况,由申请人本人承担责任。

③.怀孕暂未做X线(胸透)检查的申请人,待胸透补做后,持补做的检查结果到登封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13号窗口领取证书和认定申请表。电话0371-62830937。

四、网上报名需扫描上传的认定材料

(一)扫描上传下列报名身份材料之一:

1.在户籍地申请的,上传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原件或集体户口页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的,上传本人居住地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5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的,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驻登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上传居住地为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学历证书原件。

在网上报名阶段,学历信息经由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学历信息比对不成功的,应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上传)。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

(四)港澳台居民需上传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教育局认定机构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五)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等免试直接认定人员本人需携带下列材料到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1.身份证原件。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3.本人户口薄原件或集体户口页原件或本人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4.毕业证书原件。如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补充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如成绩单上没有教育实习成绩,则还应当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下列证明材料之一(有一项即可):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按所报名的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体检、现场审核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错过现场确认时间等原因,导致申请人未在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完成认定事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唯一法定凭证,请申请人妥善保存,或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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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总医院体检相关注意事项

登封市教育局

2025年3月31日

原标题:登封市2025年上半年幼儿园、小学及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dfedu.net.cn/gongshigonggao/865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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